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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2015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考生须知

1、考前20分钟,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、准考证等证件进入规定的考场。

2、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,如2B铅笔、0.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、橡皮擦、三角板、圆规及科目考试大纲要求的文具外,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,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等)。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。

3、考生入场后,按要求签到,对号入座,将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放在课桌座号贴旁,以便核验。不在规定的座位考试成绩无效。

4、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。

5、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,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,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。

6、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,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座位号等栏目。仔细核对答题卡上粘贴的条形码信息与考生信息是否一致。凡漏填、错填或字迹不清、无法辩认的试卷、答题卡一律作废。

7、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用0.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(或2B铅笔)书写(有特殊要求,如绘画作图除外)。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,不得在规定区域外答题或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,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, 不按要求作答的,其作答无效。

8、考生遇试卷、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,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

9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;不准偷看、抄袭;不准夹带、替考或换卷;不准吸烟。

10、考生离开考场必须交卷,不得携带试卷、答题卡和草稿纸离开考场。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。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,并将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整理好,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。

11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。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。对扰乱考场秩序、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,并通知其所在单位。

12、对违纪、作弊的考生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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